(1)、钢筋进场必须有材质证明书及许可证,并按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,其质量必须符 合有关标准的规定,复试合格后方能使用。
(2)、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,必须保留标牌,并应按级别、品种分规格就堆放,标明钢筋级别、规格和数量。钢筋与地面之间应垫不低于200㎜的底楞。露天堆放时,宜在钢筋上加覆盖物,以防钢筋锈蚀和污染。
(3)、钢筋表面应洁净,粘着的油污、泥土、浮锈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。
(4)、钢筋在加工过程中,如发现脆断,焊接性能有不良或力学性能不正常等现象,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分析,其结果符合现行中家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。
(5)、钢筋调直后不得有局部弯曲、死弯、小波浪形,其表面伤痕不应使钢筋截面减小5%;